因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我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生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指标(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下列一项者)
1. 全国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毕业生。
2.浙江省户籍的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生。
3.在余姚市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满两年并现在岗(工作时间算至2013年6月30日,下同)、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且具有相应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生。
4.余姚市户籍的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生。
招聘职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户籍入户时间截止2013年6月30日。
余姚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已确定为余姚市行政事业单位拟聘用在编人员对象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
(1)报考从事“120”和精神科职位者,具有相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相应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相应的专业;
4.具有临床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具有中医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
5.身体健康。
招聘职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招聘程序、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和办法是:
(一)报名。时间:8月2日(上午9:00 ~11:30,下午2:00~5:00)。
地点:市卫生局内(阳明东路127号)。
办法:持本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和职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并填写《2013年余姚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医生报名登记表》(附件3)。初审合格者,缴纳考务费80元。在本市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满两年并现在岗、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且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名对象,还需提供工作证明(附件4)、劳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准考证发放:报名者凭本人身份证到市卫生局组织人事科领取。领取时间以报名现场的公告为准。
(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相应职位专业一门,满分按100分计算,内容为招聘职位所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先按照招聘职位根据折算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再按以下比例确定排名在前的考生为面试对象:招聘职位需求人数为1人的,按职位指标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需求人数为2至4人的,按职位指标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四舍五入保留整数,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共同入闱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口头表达、反应、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知识面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放弃面试或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相应职位专业知识成绩×80%+面试成绩×20%。
(三)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一招聘职位应聘者考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仍不能区分排名的,则另行增加测试内容,测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下同)按招聘职位指标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指标的,若所有应聘人员考试成绩都在60分及以上的,则全部参加体检;若有不足60分的,则实行末位淘汰,取消体检资格(未参加笔试而先行淘汰者,不作为末位);若只有单人报考的,考试成绩未达到60分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原则上参照宁波市考录国家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如有补充规定,则在体检前另行公布)。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放弃体检出现的空缺,按高分到低分依次实行递补,其它原因出现的空缺不实行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者淘汰(详见附件2),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聘用。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权限批准后予以聘用(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并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因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个人档案或拟聘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招聘工作相关通知,笔试、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及拟聘用对象将在余姚人才网、余姚卫生网上公布。
本次招聘如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
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人事代理和试用期,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经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四明山镇卫生院录用人员必须在该单位服务五年以上,其它单位录用人员必须在录用单位服务七年以上。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及附件不再在报名现场发放,应聘者请在余姚人才网或余姚卫生网上自行下载。
本简章由余姚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工作日):62686886、62672605;监督电话:62672639。
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余姚市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