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卫发 [2013] 174号
各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监督所: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等规定,我厅组建了浙江省第一届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第一届审评委员会)。第一届审评委员会委员由省有关部门推荐,经严格遴选产生,并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第一届审评委员会由46名委员和6个单位委员组成(名单附后)。主要职责:审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提出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建议,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重大问题提供咨询,承担食品安全标准其他工作。委员会设2个专业分委员会和秘书处。秘书处设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
2011年由我厅公布的浙江省第一批食品安全标准审评专家名单同时作废(浙卫发〔2011〕13号)。
附件:浙江省第一届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名单
浙江省卫生厅
2013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