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2]1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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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医疗机构增设新科室需要的手续 我们单位有个卫生所的医疗机构执业证,但是科室是内科,不过我的医师证类别是中医师,不能注册,现在看是不是能让卫生所新增设一个中医科,但是不知道要些什么要求、程序,需要些什么手续?询问县卫生局后让在重庆卫生信息网上找,但是没有找到相关资料。特咨询,希望能有明确的回复。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来信人: 你好,关于咨询医疗机构增设新科室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增加临床科室,需要科室人员的执业医师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科室平面建筑图、科室管理制定,科室护理人员资格证书、科室医疗仪器使用证书等相关材料,并报批县级或以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并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变更事项。 此复。 2012年12月25日 |
发布时间: | 2012-12-25 17:05: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