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2]859 |
---|---|
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乡村医生的退休金 我父亲在忠县涂井乡村当赤脚医生有30多年了(1969-2003),现已经近70岁了,为了当地的医疗事业,苦了一身,如今无任何养老、退休待遇,基本的生活无保障;请问:他们这代人还有这待遇吗?如有;在何时可以兑现!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王新顺先生: 您好! 您6月8日在重庆市政府系统电子公开信箱反映的《乡村医生的退休金》的邮件(渝卫生信箱〔2012〕859号)现已交由市卫生局农村卫生管理处办理,现就您反映和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和回复如下: 目前,国家未针对乡村医生(包含离岗乡村医生、赤脚医生)单独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按现有政策,乡村医生(包含离岗乡村医生、赤脚医生)除以农民身份享有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外,不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政策和相关福利待遇,我市目前也没有针对离岗乡村医生给予补助的相关政策。建议你父亲根据自身实际和经济能力,通过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农保)平台缴纳相应保费,达到享有基本养老保障和提高保障水平的目的。通过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解决医疗保障问题。 市卫生局农村卫生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
发布时间: | 2012-06-13 10:5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