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1]1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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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关于个体诊所执业的问题 市卫生局你们好: 非常感谢你们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看这封信,我是一名个体医生,有西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中医执业助理资格证书,但只能注册一个证,像我们个体诊所又不能超范围执业,要么只能看西医,要么只能看中医,我觉得像我们中医,西医都考起证的你们还是该人性化处理,可以都注册这样才能不断地提高我们学习的积极性,在基层才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本来现在卫生院零差价和新农合我们的业务就已经很差了,在加上只能单一的执业我们很难生存啊,再加上有些病中西医结合疗效很好的呀。望贵局给我们这些拿到合法双证的可以考虑一下都可以注册,这样既能提高我们的业务又能提高我们不断学习的精神。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刘畅: 您好! 收悉您所询问的个体诊所执业的相关问题。 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目前没有更新的政策指示能够进行您描述的那样注册。现在我们只能遵照卫生部颁布的医师执业证书注册的相关规定办理,请您理解。 感谢您对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重庆市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
发布时间: | 2011-11-18 16:3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