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2]302 |
---|---|
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西医专业考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咨询 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是基层医院(乡镇卫生院)的一名医务工作者 ,学的是西医专业,几年前已经考取了执业医师证。通过观察发现有些疾病光靠西医治疗还是不能取得很好的效果。再加上自己对中医也有些爱好,发现中医对一些疾病的治疗并不比西医逊色。本想考个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开中药,可是问了当地卫生局西医专业不能参加中医执业助理医师的考试。去年看到一期《中国中医药报》上刊登了山东(好像是)出来一个新方案,就是西学中的培训两年,培训结业后可以作为参加中医执业(助理)医师的报名资格。不知道我们重庆有没有这方面的政策。现在国家又大力发展和鼓励中医药,其实在基层这个缺少设备和条件的地方。真的需要好好发展中医了 。现在看看还有多少乡镇医院有人在开中药。寥寥可数。有的可能都是那些年龄比较长,或许已经退休留用的。希望知道有没有这方面的政策。谢谢 。 还有想请问下在基层西医人员开中药,中成药,算非法行医吗? 附 网上搜来的资料 人民网济南8月4日电 为加强中医医院建设,山东省鼓励西医学习中医技术,并根据不同的学习形式给予不同补助,补助金额500元起。 据了解,山东省“西医学习中医”培训学费,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单位、个人共同承担,单位和学员先行缴付。山东省卫生厅将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全脱产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按照每人1万元予以补助;半脱产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按照每人2千元予以补助;普及班学员,按照每人500元予以补助。 山东省卫生厅采取“先培训,后考核,再补助”的方式,遵循“培训一人,合格一人,提高一人,补助一人”的原则,培训结束并经省卫生厅统一考核合格后,将补助资金下达各地。学员培训期间的工资福利不变。 据悉,凡参加“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学习并通过结业考核者,均可认定为中医药人员,可以参加中医或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可以评聘“中西医结合序列”专业技术职务。学员在学习期间按计划学习并经考核合格者,每年均可获得省级I类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25分。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1. 按照《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规定》,已获得临床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或者脱产两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获得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或参加省级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并完成了规定课程的学习,取得相应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2. 基层临床医师经过中医药知识的系统培训,可以开中成药。 |
发布时间: | 2012-04-11 13:5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