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字号: | 渝卫生信箱[2013]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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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市卫生局 |
来信内容: | 地方医师变更到军队医院能否使用军队制作的变更表 您好!我是一名医师,今年在重庆一家军队医院找到工作,医院要我办变执业证变更,但是他们提供的变更表是军队自制的,和地方的变更表不一样,我拿到地方卫生局去,地方卫生局不给盖章。而医院只接受他们自制的变更表格,我想问一下地方医师进部队医院,执业证变更到军队一定要用国家卫生部统一制定的表格吗? |
办理单位: | 市卫生局 |
办理结果: | 来信人: 你好,你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请您参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参、总政、总后联合发文《关于换发军队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的通知》卫医疗(2010)169号文件,该文件做了统一规定。 此复。 2013年7月18日 |
发布时间: | 2013-07-18 20:5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