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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宣城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来源:宣城市卫生局 更新:2013/8/9 字体: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2013年宣城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引进;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岗位和计划

2013年宣城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市中心血站将面向社会公开引进6名专业技术高层次人才,其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名,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市中心血站各1名(具体详见“2013年宣城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一览表”)。

三、引进对象和条件

引进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或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以及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的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涉及年龄要求的以此类推;

(五)各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详见《2013年宣城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一览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引进:

(一)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和办法

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引进信息、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含报考资格复审)、公示、审批、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  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引进的有关信息在以下网站发布:

宣城市人社局网站(www.xcrs。gov。cn);

宣城市卫生局网站(www.xcws。gov。cn);

宣城市疾控中心网站(www.xccdc。com。cn);

宣城市卫生监督局(www.xcwsjd。gov。cn);

宣城市中心血站(www.xcbc。com)。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集中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13年4月28日—5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

宣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引进人才报名地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宣城市薰化路桂花园,联系电话:0563-3392525);

宣城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引进人才报名地点: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办公室(宣城市鳌峰中路57号宣城市卫生局大楼二楼,联系电话:0563-3017732);

宣城市中心血站引进人才报名地点: 市中心血站办公室(宣城市昭亭北路,联系电话:0563-2515098,2516078(节假日))。

2、报名所需材料:报考者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7月31日前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需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学位)、毕业时间以及“2013年7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学位证书待授”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等有关证明材料。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代报名者还需提供代报名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代报名委托书。所有报名人员均需签署报名承诺书。

3、资格审查:审查时,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再受理。资格初审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于面试前一周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与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等。

3、考官组成和成绩计算: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占一半以上;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方法,计算成绩时,除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他考官的平均分为该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再从备用题库中加试一题,依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递补参照此法)。

4、当参加某一岗位面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设定面试成绩7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与考察 (含资格复审)

1、体检与考察人数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等规定执行,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同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考察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等,同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查。

4、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引进岗位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规定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1)拟引进人员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2)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束前自愿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引进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公示

引进人才每个环节的结果,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城市卫生局网站上公示3天,其中,确定为拟引进人才的有关信息公示7天。

(六)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引进的,由市卫生局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履行报批手续。

(七)签订聘用合同

经审批后,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引进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引进单位负责人和引进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引进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在引进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方案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

(三)对有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第30条、第31条、第32条规定情形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有关事项

1、为加强公开引进工作领导,成立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组,具体负责引进有关事宜。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宣城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3、政策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市卫生局 0563-3024362

市疾控中心0563-3392542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0563-3017732

  市中心血站 0563-2515098

监督电话:市卫生局纪检组 0563-3023723

市人社局事业科 0563-3026400

附:2013年宣城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一览表

    宣城市人社局    宣城市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2013年宣城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

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一览表

主管部门

引进单位

单位性质

引进计划

岗位名称

引进岗位条件

备注

专业

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务

年龄

其他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全额拨款

4

专业技术

1、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卫生毒理学

2、免疫学、病原生物学、神经生物学、临床检验诊断学

3、老年医学、内科学、儿科学

4、分析化学

研究生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5周岁以下

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

市卫生监督局

全额拨款

1

专业技术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放射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 、仪器科学与技术、法医学、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卫生毒理学 、生物医学工程。

研究生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5周岁以下

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

市中心血站

全额拨款

1

专业技术

临床检验诊断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研究生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5周岁以下

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

合计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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