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卫生局文件
林卫局发[2010]16号
关于印发林甸县乡镇卫生院院长聘任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落实国家省市医改精神,推进世界银行贷款英国政府赠款中国农村卫生发展项目,改革乡镇卫生院用人机制,树立“选好一个院长,搞好一所卫生院”的理念,现将《林甸县乡镇卫生院院长聘任方案》印发给你们,并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0年6月21日至2010年6月25日
二、报名地点:
林甸县卫生局人秘股
三、咨询电话:3312744
四、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 执业助理医师证原件、复印件或卫生中级以上职称原件、复印件
3、本人工作简历(A4纸打印)
4、报岗申请
五、笔试时间:
2010年6月26日
六、考试地点:
另行通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并为报名人员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更好地为卫生事业做出贡献。
林甸县卫生局
二0一0年六月二十一日
林甸县乡镇卫生院院长聘任方案
根据中发[2002]13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决定》、《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及世界银行贷款/英国政府赠款项目要求,推进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基层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在全县卫生系统范围内招聘乡镇卫生院院长,特制定院长聘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卫生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干部任用新机制,全面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提升乡镇卫生院的整体素质和服务功能。
聘任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与科学全面客观评价方法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与社会化选拔方式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聘任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积极稳妥搞好聘任工作,卫生局成立乡镇卫生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于国彬
副组长:王立江 王连军 于占海
成 员: 于戈弟 吕德春 张玉红 陈建华 徐恩奎 廉淑红 王晓峰
三、招聘条件及招聘岗位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开拓进取,有一定的行政管理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
3、熟悉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制度、规章;
4、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或卫生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者;
5、身体健康。男性,年龄在48周岁及以下(196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2周岁及以下(196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
三合乡卫生院院长、四合乡卫生院院长、宏伟乡卫生院院长
四、聘任程序
(一)个人申报:具备申报条件可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个人申报。
(二)资格审查:由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此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认真审查报考者的各项资格条件。
(三)考试考核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60分,面试成绩40分。
1、笔试
考试复习范围:《
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2、面试
依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前6名进入面试。少于6名的由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面试人选。
(四)考核
考核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考试、考核工作由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
报考工作的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聘任
(一)根据考试、考核成绩确定聘任人选;
(二)对聘任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由县卫生局党委按干部任免程序,履行任免手续。
六、聘任管理
1、由卫生局与被选聘的院长签定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院长在聘任期间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工作政策方针,认真落实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任务,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和三年任期目标。聘任期满后合同自然解除。胜任工作的可续签合同,不再续签合同的可回原单位工作或由卫生局安排适当工作。聘任期间不胜任工作的,由卫生局随时解聘,另行安排工作。
2、被聘任的院长工资实行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固定工资由原单位按原标准发放,绩效工资按卫生院经营毛收入的5%发放,奖金在年终经营结余中提取10%。
解释权为林甸县乡镇卫生院改革领导小组。
林甸县乡镇卫生院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0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