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卫发〔2012〕135号
柞水县卫生局
关于镇卫生院安心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卫生院、镇卫生院:
为了妥善解决镇卫生院广大职工的住宿、用餐等生活问题,切实为基层留住人才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根据《商洛市卫生局关于对镇卫生院安心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2012)8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县镇卫生院安心工程验收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验收的对象
通过近几年安排的乡镇卫生院基本建设项目,包括:扩大内需项目、灾后重建项目、国债项目以及县级安排的项目等,在保证业务用房的前提下,新建或对旧房进行改扩建作为职工住房的镇卫生院。
二、验收的内容
镇卫生院职工住房基本能满足职工住房需求,原则上应建于卫生院内,每套住房面积一般不低于40平方米,应包括卧室、厨房、浴室、卫生间(可与浴室合用)。镇卫生院建有公用厨房、公共卫生间和公共浴室的,单间内可以不设厨房、卫生间和浴室,但公用厨房、卫生间和浴室分布必须合理、相对独立、卫生条件良好。
三、验收程序
(一)县级初验:各镇卫生院7月20日前完成自查验收工作任务,并上报自查报告及验收表。县卫生局于7月21日—26日将抽调业务技术人员依据验收的对象和标准逐个逐项进行验收,对验收未达标准的,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到位后再行验收。7月31日前将初验报告及镇卫生院安心工程验收表上报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组织专家检查验收。
(二)市级验收:市卫生局将在县上初验的基础上于8月底前组织专家对各县镇卫生院安心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上报省卫生厅,未达到标准的限期整改到位。
(三)省级复验:省卫生厅将于9月份组织专家对我市镇卫生院安心工程建设进行抽查验收,检查结果作为省财政兑现镇卫生院安心工程建设补助资金依据。
四、补助资金的兑现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卫生改革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的要求,对建设达标验收合格的镇卫生院一次性补助建设资金15万元。
五、工作要求
1、县卫生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镇卫生院院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安心工程建设,实行领导包抓制度。办公室设在卫生局项目办,杨启东负责日常管理工作。项目办要按照验收标准要求,抽调监察、医改、财务、人事等相关业务人员逐个逐项进行检查评估,对存在的问题逐项整改到位。力争全县镇卫生院安心工程建设达标率达100%。
2、各卫生院院长是安心工程的具体责任人,要精心设计、合理安排,提高工程质量,注意施工安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安心工程的建设任务。同时还要确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安心工程建设资料的准备,包括相关文件、前期手续、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检查记录、基建专账等资料,交包抓领导审核后交项目办备查,积极迎接省市专家检查验收。
3、本次省上抽查到的镇卫生院代表全市安心工程建设情况,所查县区工作开展的扎实程度和所查卫生院安心工程建设结果直接关系和影响全市工作水平和达标率,关系到补助经费的落实。凡省上在抽查中有1个卫生院安心工程建设未达标,市上将按省上验收扣减比例的2倍扣减该县区安心工程建设的补助经费。
4、请各卫生院严格按照通知中时间要求认真执行,按时上报。
附:1、商洛市乡镇卫生院安心工程验收表
2、卫生局领导班子成员包抓镇卫生院安心工程责任一览表
3、镇卫生院安心工程建设资料统计表
二O一二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