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卫生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2015年卫生监督员培训实施意见》(内卫监字〔2012〕1175号)要求,赤峰市卫生局制定了《赤峰市卫生监督员培训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赤峰市卫生监督员培训实施意见赤峰市卫生局办公室2013年3月25日(公开形式:主动公开)赤峰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3年3月26日印发附件赤峰市卫生监督员培训实施意见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2015年全国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实施指导意见和国家级卫生监督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2〕71号)要求,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2015年卫生监督员培训实施意见》(内卫监字〔2012〕1175号)要求,加强赤峰市卫生监督队伍建设,促进卫生监督人才培养,赤峰市卫生局就全市2011-2015年卫生监督员培训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市县两级首席卫生监督员库(一)专业构成市县级首席卫生监督员库专业构成涵盖卫生监督的每个专业,具体专业包括食品安全、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安全、学校卫生、医疗执法、传染病防治执法、消毒管理、信息管理、卫生监督稽查等专业。
(二)人员要求市级首席卫生监督员由市卫生局聘任,主要承担辖区内本专业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社会咨询、宣传教育等任务。
市卫生局根据执法工作需要,在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食品安全、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安全、学校卫生、医疗执法、传染病防治监督、消毒管理、信息管理、卫生监督稽查等专业领域,分别聘任该专业的市级首席卫生监督员。具体候选条件,在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机构中选拔产生,候选人员应当为辖区内卫生监督专业领域业务领头人或骨干,熟练掌握本专业领域以及相关学科知识,并具备良好的执法实践技能,在本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
(三)选拔程序市级首席卫生监督员候选人分别由各旗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市卫生监督所遴选后按每个专业1-2名进行推荐。各旗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填写市级卫生监督专家推荐表(详见附件)报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报市卫生局审核。市卫生监督所直接按上述要求填报市级首席卫生监督员推荐表。市卫生局将组织对推荐人选进行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择优确定为市级卫生监督首席卫生监督员。
(四)工作职责1.政治素质优,业务能力强,执法水平高。
2.熟悉掌握国家相关卫生法律法规、标准。
3.主动指导全市及各旗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执法工作。
4.接受市、区县卫生行政部门专项检查指令任务。
5.积极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培训计划参考性意见。
6.承担全市及各旗县区培训授课任务。
(五)考核要求市卫生局委托市卫生监督所定期对市级首席卫生监督员参加培训、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考核。市卫生监督所要认真制定考核细则和标准。对考核不合格的,市卫生局将取消其市级首席卫生监督员资格。对于调离卫生监督岗位、因身体状况不能胜任工作或因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市级首席卫生监督员,取消其首席卫生监督员资格,并及时将调整补充。
(六)各旗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县级卫生监督员库。
二、建立市本级督导检查监督人员储备信息,市本级监督员承担指导旗县区卫生监督工作的职责,为保障指导检查工作的准确性,公正性,在市本级监督员中将按专业选拔部分人员作为指导检查旗县区卫生监督工作的人员储备,人员选拔除本单位推荐外,要通过考试考核进行筛选,同时将结合监督员廉洁自律等情况确定。入选市本及监督检查监督员储备库人员将作为市本级下派指导检查基层卫生执法监督工作的人选。
三、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一)高度重视各地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提升人员业务水平和提高综合素质。培训工作是实现科学执法的基础条件之一,培训的根本目的就是强调学习力和执行力,通过教育和引导,提升卫生监督人员整体素质,为我市卫生事业发展服务。
(二)合理安排2012年底中央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专门安排卫生监督员培训项目补助资金,市卫生局已提出分配意见,近期下发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机构作为今年卫生监督人员培训专项经费使用。培训分级进行,市卫生监督所主要承担市县两级卫生监督员和市市本级及旗县区级卫生监督员骨干培训,旗县区卫生监督机构承担本机构乡村基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和统一配备快速检测设备使用人员的培训工作。市及各旗县区卫生监督机构要将卫生监督人员的培训工作纳入卫生监督重点工作,并结合我市实际,综合考虑我市卫生监督人员队伍结构、执法领域重点难点等合理安排培训计划,做到精心组织,分工协作,周密筹划、合理安排、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以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按培训经费分配计划,市监督所培训经费主要用于对市级和旗县区级卫生监督员业务培训的食宿费支出。旗县区的培训经费主要用于对各旗县区卫生监督机构从事快速检测设备操作人员仪器使用培训的费用和参加自治区及市级培训会议的交通费支出。请各地和有关单位要制定本辖区内的卫生监督培训计划,严格使用培训经费,按照要求完成好培训工作。
(三)及时总结各旗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市卫生监督所要充分认识培训总结工作的重要性,注重每次培训项目的绩效考核和成果分析,认真总结培训工作经验,为进一步完善培训计划提供科学依据。市卫生局局适时对各旗县区卫生监督员培训工作实施计划和进度进行督导检查。
市卫生监督所要每年撰写全市年度培训工作总结和起草下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并于每年11月25日前报市卫生局法监科。
附件:1.市级首席卫生监督员候选人推荐情况汇总表
2.市级首席卫生监督员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