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卫发〔2007〕640号
厅直单位,各州、市卫生局:
为加强和规范我省医疗卫生单位内设研究机构的管理,加强学科建设,根据《云南省医疗卫生单位内设研究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我厅对原已批准的内设研究机构和新申报的机构分两批重新进行了审批认定。对认定公布的54个(合并后47个)机构,成立了云南省医疗卫生单位内设研究机构管理委员会进行督导管理。三年来,内设研究机构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按照我厅《关于公布云南省医疗卫生单位内设研究机构的通知》(云卫发〔2004〕73号)对内设研究机构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组织综合评审一次的要求,我厅对《云南省医疗卫生单位内设研究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拟对原已公布的和新申报的机构进行重新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时间:2007年9月1日—10月31日。
二、申报办法:按照《云南省医疗卫生单位内设研究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进行申报(原则上在二级或三级学科申报)。
二○○七年八月二十日
发布部门:科技教育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