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卫生局,厅直各单位,内蒙古医学院、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内蒙古民族大学、赤峰学院及各直属附属医院,解放军二五三医院、内蒙古林业总医院:
为了进一步调动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在学科建设上争先创优,力争使我区领先(重点)学科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卫生厅在今年全区卫生工作会议上提出,2008年组织开展新一轮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实验室评审工作,2002年确定医疗卫生领先学科、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称号同时取消。卫生厅科教处与自治区医学会按照全区卫生工作会议部署,组织专家制定并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实验室评审标准(2008年版)》,在全区开展了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实验室申报,完成了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经卫生厅党组同意,科教处与自治区医学会拟在近期组织专家开展现场评审,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安排
拟在从2008年12月中旬开始,到2009年2月底前,分前后三批完成现场评审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一批评审学科(实验室):时间为12月中下旬,初审合格的基础医学、预防医学、蒙中医基础医学、临床辅助学科实验室,以及蒙中医临床学科。
第二批评审学科:时间为2009年1月,范围包括驻呼和浩特自治区直属医疗机构、呼和浩特直属医疗机构、包头辖区内医疗机构初审合格的临床医学学科。
第三批评审学科:时间为2009年2月,除第二批外的所有初审合格的临床医学学科。
初审合格的医疗卫生学科实验室名单见附件1。
二、评审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实验室评审标准(2008年版)》(以下简称《评审标准》)。
三、评审程序
1.听取申报单位学科实验室建设情况汇报;
2.评审组安排部署评审工作;
3.现场评审与外语、计算机考试;
4.专家组汇总评审结果;
5.专家组反馈意见(不反馈得分情况)。
四、迎评准备要求
1.材料准备:受评单位应按照《评审标准》要求,认真做好迎评材料整理、准备工作。其中,共性要求、设备设施、整体服务水平及实验室考核服务项目有关材料(原件)全部归类装盒;临床类学科应按照《评审标准》要求预先抽好病历,等待专家组实地检查。准备工作可参考本文附件2的有关要求。
2.申报单位学科实验室建设情况汇报:以单位整体汇报,不做分项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医院和内蒙古医学院附属医院汇报时间不得超过1个小时,其他单位和医院汇报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只有1~2个学科实验室接受评审的单位时间控制在15分钟左右。
3.受评单位组织机构和现场评审准备:单位设总负责人、各学科设联络人。为了方便工作,请科教、人事、器械、医务、统计等涉及评审内容的各部门人员参加迎评,在评审时积极配合专家组的工作。评审组有权力现场调阅有必要核实的人事档案、固定资产账目、病历、医院管理档案等,受评单位不得拒绝。
4.外语和计算机测试安排在评审前或评审中进行,外语测试为医学基础外语翻译成中文,单词量在150个左右,时间15分钟左右,可携带英(或其他语种)汉词典;计算机测试主要是打字、排版、上网、制作PPT文件等简单操作。请受评单位提前做好准备。
5.专家评审组食宿行安排:此次评审受评单位一律不参与接待,除评审工作外,受评单位人员不得有陪同专家进餐、参观旅游、会晤等私下接触行为。受评单位所在各盟市卫生局派人协助卫生厅进行监督,做好专家的食宿行安排。
五、评审纪律
各单位在接受专家组评审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在现场检查时,发现造假问题,其所涉及的内容不得分,并倒扣相应的分数。特别是如果发现有下列行为,查实后取消其现场评审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轮领先(重点)学科实验室评审,情节严重的,按有关法规和纪律,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
1.伪造获奖项目;伪造论文;伪造科研立项项目。
2.编造假病历或假技术服务档案资料;从其他单位、其他学科临时借用设备。
3.向评审组成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或贵重礼品。
4.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对于存在以上造假行为但现场没有被查出,而取得了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实验室称号的,卫生厅将事后核查,一经查实,撤消其获得的荣誉称号,予以全区通报。
六、其他
(一)盟市卫生局主要任务
1.请盟市卫生局派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本盟市学科评审。
2.请各盟市卫生局安排人员,帮助卫生厅科教处与自治区医学会提前预定饭店和车票,并帮助解决或租用交通车辆。
(二)评审费用
本次评审专家交通、食宿等差旅费,以及专家评审费全部由医学会在收费内列支,不足部分由卫生厅解决。
各盟市和受评单位不负担专家任何费用,不得向专家发放评审费、劳务费、咨询费,不得赠送任何礼品。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实验室初审合格单位与学科实验室一览表
2.学科实验室申报单位现场评审迎评材料准备提纲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