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有关大专院校:
现将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关于推荐专家入选卫生部食品评审专家库的通知》(卫监审一便函〔2009〕106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专家推荐要求的条件,分专业认真筛选,各盟市和有关大专院校、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和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推荐2名,农牧业、质检、药监等部门分别推荐5名,并将拟推荐专家相关材料(包括纸质1份加盖单位印章及电子版)于2009年5月25日前报送自治区卫生厅法监处。
联 系 人:路小春
联系电话:0471—6920695(传真)
电子信箱:nmwstfjc@163。com
二○○九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