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及《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正式出台,标志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已全面启动。为更好地理解、掌握国家医改政策,自治区卫生厅将陆续制作相关政策解读光盘,供各地学习使用。现将6月份卫生厅举办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解读培训光盘(Ⅰ~Ⅲ)发放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组织本地区、本单位人员认真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推动全区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由于刻录的光盘为内部使用课件,且数量有限,各地各单位仅限发放一套,请注意查收并保存。
联 系 人:马 力
联系电话:0471—6944319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十日
抄送:自治区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蒙古医学院各附属医院,内蒙古卫生政策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