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
按照卫生部《2009年中西部地区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管理方案》要求,2010年我区将实施新一轮对口支援项目。请各盟市按照附表分配的名额确定支援医疗卫生机构和受援苏木乡镇卫生院名单,在确定受援地区时要优先考虑国贫旗县、边远少数民族旗县和区贫旗县的卫生院。支援医疗卫生机构和受援苏木乡镇卫生院名单请于2010年3月1日前报自治区卫生厅农村牧区卫生管理处。
联 系 人:岳 峰
联系电话:0471—6944128、6935186(传真)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