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直属各单位,各大中专院校,各大厂矿企业: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的通知》(内人发〔2010〕8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本单位2010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并于5月底前将申报人员材料、专项报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花名册(包括电子版)、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材料交接单等材料报卫生厅人事处,过时不逾办理。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的通知
2.申报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统计表
3.内蒙古城市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考核表
4.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材料交接单
5.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