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各单位,内蒙古医学院、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内蒙古民族大学、赤峰学院及各直属附属医院,解放军二五三医院、内蒙古林业总医院:
根据《关于组织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实验室现场评审的预备通知》(内卫科字〔2008〕935号,以下简称《预备通知》),卫生厅拟于2009年1月组织专家开展第二批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实验室现场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驻呼和浩特自治区直属医疗机构、呼和浩特直属医疗机构、包头辖区内医疗机构申报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并通过初审的临床学科。
二、评审时间
2008年1月11日-17日。专家组到各地、各单位具体时间及日程安排见附件。
三、评审内容与程序及迎评要求
见《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实验室评审标准(2008年版)》和《预备通知》。
四、其他事宜
请包头市卫生局根据《预备通知》要求,积极配合自治区卫生厅科教处与自治区医学会做好评审监督与服务工作。在接到本通知后,请及时确定联络人与卫生厅或医学会取得联系,在自治区差旅报销有关规定范围内及方便工作的原则下,帮助评审组提前预定饭店。
联系人:乌盛渊 电话:13847110989
张建国 电话:13947139986
李玉成 电话:13704718135
附件:1.自治区第二批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实验室评审第一专家组工作日程安排
2.自治区第二批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实验室评审第二专家组工作日程安排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