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厅直属各有关单位,厅机关各有关处室:
卫生部定于2009年7月3日召开全国卫生系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现将我区参加会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1.时间:2009年7月3日(周五)17时30分。
2.地点:自治区本级人员在卫生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参会;各盟市参会人员在本地视频会议室参会。
二、参会人员
1.自治区卫生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以及卫生厅办公室、人事处、规财处、应急办、疾控处、医政处、蒙中医局、科教处、法监处、妇社处、保健处、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有关处室负责人。
2.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
3.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研究所、内蒙古医院、自治区中蒙医院、自治区妇幼保健院、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自治区第四医院主要负责人。
4.各盟市参照卫生厅组织相关人员参会。
本次会议采用视(音)频通讯形式,请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做好会场准备和相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