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盟市卫生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医改精神,财政厅、卫生厅2009年继续实施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并于2009年11月23日印发了《关于下达2009年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内财社〔2009〕1364号),已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各地区和各有关单位。为了切实做好2009年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工作,卫生厅、财政厅组织制定了《2009年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自治区卫生厅
自治区财政厅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