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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内蒙古卫生年鉴》(2012卷)年鉴组稿工作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卫生厅 更新:2013/8/9 字体:

各盟市卫生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内蒙古医学院各附属医院,呼铁局卫生处、包钢(集团)预防保健中心,相关社会团体:

《内蒙古卫生年鉴》是由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主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共同编写,全面反映我区卫生工作各方面情况、进展、成就的资料性工具书。目前已连续编纂五卷,对于记录全区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历程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做好《内蒙古卫生年鉴》2012卷编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编内容

《内蒙古卫生年鉴》2012卷将全面反映2011年全区卫生工作的进展情况。收编内容为:重要会议报告、政策规范、工作进展、盟市卫生工作、重点医疗卫生单位、行业卫生管理、学术(群众)团体、卫生界人物名录、大事记、卫生信息统计、附录等类目。

工作进展部分设如下专栏:卫生行政管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机关建设工作、纪检监察、卫生应急、疾病预防控制、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执法、爱国卫生运动、基层卫生管理、妇幼保健卫生、医政管理、医疗服务监督管理、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干部保健、蒙中医药事业管理、医学科技与教育、规划财务管理、人事与干部、国际交流与合作等。

二、编纂原则

《内蒙古卫生年鉴》2012卷编纂工作,遵照以存史资政、服务社会为目的,客观记载2011年度全区医疗卫生改革发展历程,突出重点,突出特色,完整、准确、简明、规范、权威、实用地把本年度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变化反映出来。

三、有关要求

1.按照惯例,年鉴编委由各单位和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担任,特约编辑由各单位办公室负责同志担任,并确定一名联络员,于2011年12月31日前将编委、特约编辑、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传真或通过OA便笺传至卫生厅办公室张玲玲处。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的特约编辑负责相关学会、协会人员推荐工作;

2.各单位和各部门尽快安排撰稿人员撰写本地区、部门的年鉴稿件。为确保文稿的统一性、连贯性,撰稿工作尽量由一人(编辑)承担。要注意抓重点、记大事,避免过程性、事务性的叙事铺陈。同时,要保证有效信息含量,压缩一般性内容,增强真实性和实用性。文稿请用叙事文体、条目化格式、第三人称记述。文中涉及单位、文件、会议、项目等要用全称。文稿的标点符号、数字用法、计量单位和专业术语等,要依照国家编辑出版规范和行业规定,重要指标和统计数据统一使用统计部门公布的数字。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请务必核实,确保准确无误;

3.年鉴编委要对本地区、本单位年鉴稿件内容,特别是数据资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签字后发出,同时将电子版文稿通过OA或邮件发送至年鉴编辑部(卫生厅办公室)。稿件请注明:供稿单位、撰稿人和审稿人;

4.为加强对重点医疗卫生单位的宣传,本着自愿原则,对部分重点医疗卫生单位以图文并茂形式记录。提供图片要求是JPG格式数码图片,不低于500KB,图片完整,主题突出;图说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事件主题。各单位要重视和支持宣传彩页征集和供稿工作,加大认刊和宣传工作力度;

5.年鉴截稿时间为2012年3月31日。请各地、各单位抓紧组织撰写稿件,确保稿件质量,并按时提交。

联 系 人:生焰明、张玲玲

联系电话:0471—6946560、6944180、6911012(传真)

E—mail :ZHLL0471@sohu。com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8号楼

邮政编码:010050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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