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
现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关于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12〕191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工作。
2012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