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卫生局,厅直属相关单位: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卫办妇社函〔2012〕580号)要求,卫生部定于2012年8月20日~25日对我区开展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单位
按照《全国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交叉督导评估手册》要求,经卫生厅研究决定,确定以下部门和机构为被督导检查单位:内蒙古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蒙古卫生监督所、内蒙古妇幼保健院、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包头市卫生局、包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包头市中心医院、包头市蒙中医院、乌海市卫生局、乌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乌海市人民医院、乌海市蒙中医院、鄂尔多斯市卫生局、鄂尔多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鄂尔多斯市蒙医研究所。请以上各部门和机构提前做好书面汇报材料、相关资料及现场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督导内容
国家督导组按照新版《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估标准评分表》(见附件),检查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评估打分。
三、督导程序
督导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考察的形式,对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导。请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卫生局及厅直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迎检工作,确保督导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2012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