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2〕11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盟市卫生局按照文件要求,调查了解本地区卫生监督机构情况和试点意愿,愿意申报试点的单位要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试点单位生报表》,于2012年11月底之前报送自治区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
联 系 人:张 强
联系电话:0471—6920695
电子邮箱:nmwstfjc@163。com
201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