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通辽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的请示》(通卫字〔2012〕417号)收悉。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综合考虑通辽市精神卫生学科发展的的实际和诊疗需求,经研究,同意通辽市精神卫生中心增加中医科和中西医结合科。
2013年1月9日
抄送: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