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
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卫妇字〔2012〕999号)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卫妇字〔2012〕924号)要求,为全面检查2012年全区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的进度和质量,进一步巩固我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效果,卫生厅决定对各盟市的项目执行情况及控烟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13年3月24日~4月3日。
二、督导对象
各盟市卫生局及各盟市项目监测点。
三、督导内容及方法
卫生厅组成专家督导评估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考核和访谈的方式,在盟市卫生局和监测区(县)项目执行机构了解项目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情况。 2012年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督导内容包括:项目启动、培训、下发实施方案、组建调查队伍、抽样、现场调查、健康巡讲以及呼和浩特市、通辽市、包头市的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示范点创建情况等;开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情况工作,将依据卫生部新版《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估标准评分表》抽查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情况,并逐条逐项进行评分,并对各盟市控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四、人员分组
1.第一组
人员组成:其其格、闫春梅
检查盟市:通辽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
联 系 人:其其格
联系电话:13847139304
2.第二组
人员组成:张兹钰、张显娟
检查盟市:阿拉善盟、乌海市、包头市
联 系 人:张兹钰
联系电话:13500614910
3.第三组
人员组成:李 卉、徐 晔
检查盟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锡林郭勒盟
联 系 人:李 卉
联系电话:15248018062
4.第四组
人员组成:鞠巍、刘晓非
检查盟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呼和浩特市
联 系 人:鞠 巍
联系电话:13664881134
五、其他事宜
1.请各盟市卫生局提供相关文字及数据材料,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督导组及成员要认真做好本次督导检查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了解真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督导工作结束后形成督导报告,报送卫生厅妇幼处。
2013年3月14日
抄送:内蒙古健康教育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