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精神卫生宣传活动的通知》(卫办疾控函〔2011〕72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盟市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主动与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加强联系和沟通配合,围绕2011年10月10日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活动主题“承担共同责任 促进精神健康”,组织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宣传教育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通过多种渠道和丰富的形式,开展精神卫生工作宣传活动。
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组织制定全区2011年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方案,指导全区开展宣传活动,并在宣传日当天开展大型广场宣传活动。
请各盟市将开展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活动总结于2011年11月30日前报至自治区卫生厅疾控处。
联 系 人:于广军
联系电话:0471—6944110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