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医改精神,切实做好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工作,加大学科实验室监督管理工作力度,掌握学科实验室发展建设动态,卫生厅决定从2011年11月起将建立学科实验室建设情况动态跟踪调查数据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属首次建库,填报数据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至2011年12月31日。以后每年年底组织填报当年数据。填报的数据具有时间连续且不重复。
二、学科实验室动态数据库是作为自治区卫生厅跟踪、监督、资助、选拔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本次填表对象仅限2009年自治区卫生厅确定的23个领先学科、42个重点学科、15个重点实验室。
四、其他申请加入填报数据库的学科实验室,须经卫生厅评议评审后方可填报。具体评议时间由卫生厅发布。
五、数据填写要准确、真实、完整。卫生厅将不定时、随机抽查,发现虚假数据,诚信档案记过扣分。
六、本次报表请务于2011年11月10日前报卫生厅科教处。报表后至12月31日期间数据补报可于2012年1月5日前完成。请各盟市及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填报。报表统一使用卫生厅编制的电子表格,下载网址:www.nmwst。gov。cn(办事大厅中的表格下载)。
联 系 人:卫生厅科教处 王润明
联系电话:0471—6944493
电子邮件:wrm_wst@163。com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调查表
2.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调查表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