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内蒙古医学院各附属医院:
现将《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办发〔2011〕8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联 系 人:刘伯强、侯 富
联系电话:0471—6945095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