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
现将《2012年妇幼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抄送: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内蒙古健康教育研究所。
2012年妇幼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要点
2012年妇幼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厅党组中心工作,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医改各项任务,推进实施“一法两纲”和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不断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服务能力。重点工作如下:
一、依法规范妇幼保健服务
1.推动妇幼卫生法制建设。制定《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的工作机制,整体推进妇幼卫生工作;制定下发《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实施细则》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开展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制定下发《内蒙古自治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实施细则》,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按照《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开展医疗保健机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的审查和核实专项活动,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和“母婴三证”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
2.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一是继续提高婚检率。促进各级政府履行公共卫生职能,提高婚检率纳入新“两纲”卫生指标,强化卫生部门与民政、妇儿工委等部门的合作,加强对婚检机构的监督管理和人员培训,不断提高群众自觉自愿婚检意识。二是建立健全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网络,加强专项技术培训,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三是推进全区新生儿疾病筛查的覆盖率,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队伍建设,规范和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工作。四是促进各级政府逐步把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列入自治区、盟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各级政府在网络建设、设备投入、人才培养、免费筛查的专项投入,争取确诊患儿的治疗、康复纳入医保项目,制作下发出生缺陷预防知识宣传挂图和基层技术人员开展预防出生缺陷健康教育工作手册。
3.提高妇幼卫生服务能力。继续以“降消”项目、新生儿窒息复苏、高级产科生命支持、儿童微量营养素补充项目、儿童疾病综合管理、围产期营养门诊、消除婴幼儿贫血行动等项目为抓手,重点加大专家驻县蹲点指导和项目监督力度,培训当地业务骨干,提高县级项目管理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继续普及孕产妇急危重症综合抢救和新生儿窒息复苏等适宜技术,加强县级妇产科、儿科技术能力建设,加强控制各项诊疗技术操作的院内感染管理。加强危重孕产妇急救网络建设,提高基层产、儿科急救能力。
4.开展妇幼保健机构评审标准制定工作。制定《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办法与标准》,推动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管理。盟市对授予爱婴医院称号的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复核,推动爱婴医院继续发挥促进母乳喂养的带头作用,利用世界母乳喂养周宣传母乳喂养知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母乳喂养的氛围。
5. 做好妇幼卫生信息工作。开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妇幼卫生监测、妇幼保健机构监测、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直报系统和妇幼卫生年报工作质量,加强质量控制,确保数据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加强数据开发利用,不断推进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
二、推进《两纲》顺利实施
1.贯彻落实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制定印发《卫生厅贯彻落实2011-2020年自治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卫生厅调整贯彻《两纲》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开展两纲宣传活动,研究实施情况全过程监测和评估措施,及时发现和分析问题,促进科学决策,采取有效干预措施,保证《两纲》顺利实施。
2.着力推进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通过新《两纲》妇女儿童健康的策略措施,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标准化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健全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创建示范妇幼保健机构,完成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实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促进各级政府加强对两纲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两纲》妇女儿童健康目标实现。
三、落实医改妇幼重点任务
1.规范管理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提高《母子保健手册》使用率,进一步推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培训、技术指导和监测评估。进一步提高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精细化管理水平,使妇幼保健服务成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优先发展领域。
2.深入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深入实施农村牧区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农村牧区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和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指导,确保完成2012年度项目目标。制定下发《贫困危重孕产妇救助管理办法》,对贫困和危重症孕产妇给予救助,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高目标人群叶酸服用率和服用依从率,降低神经管缺陷发生率。以农村牧区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为重点做好常见妇女病防治工作,把宫颈癌和乳腺癌纳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通过与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提高“两癌”的防治保障水平。建立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与常规妇幼保健工作相结合的服务模式,提高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及人员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服务的能力,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四、提高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服务能力
1.开辟两个健康教育阵地。在电视和报纸分别设立健康教育专栏,加大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的宣传推广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区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规范健康教育工作内容与职责。按照《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在全区12个盟市和有条件的旗(县区)设立独立建制的健康教育机构,配备健康教育专职人员,指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优质健康教育服务。按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绩效考核标准》,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绩效考核。创建自治区健康教育工作示范点,开展全区网络健康教育工作。
3.落实中央补助地方烟草控制项目。按照项目要求,做好旗(县、区)级控烟培训指导基地建设,对项目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在推进全区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公共场所控烟管理,通过与教育、旅游等部门合作,开展学校、较大酒店的无烟和控烟活动,推动室内公共场所禁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