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卫生局:
你局《关于兴安盟使用哈尔滨联德公司研发的“社区卫生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的请示》(兴卫字〔2010〕10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经审核,你局提供的哈尔滨联德公司研发的“社区卫生管理信息系统”技术参数符合卫生部《健康档案基本构架与数据标准(试行)》(卫办发〔2009〕46号)、《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信息平台建设指南(试行)》服务规范,该公司社区卫生管理信息系统符合招标采购条件。建议中标者预留备用接口,为统一建立全区信息平台打基础。请尽快开展全盟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建设工作。
特此批复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抄送:内蒙古卫生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