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卫办医政〔2013〕72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医疗机构: 根据《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急诊急救专科护士培训的通知》(晋卫办医政[2013]67号)精神,我厅组织专家对省城申报急诊急救专科护士培训临床实践基地的5所医院进行了资料审核和现场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确定山西大医院、省人民医院、山医大一院、山医大二院、太原市中心医院为我省急诊急救专科护士培训临床实践基地,可以承担急诊急救专科护士临床培训任务,有效期至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6年7月25日止。
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3年7月2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