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卫发﹝2013﹞345号
局属各单位、各卫生院:
为充分发挥卫生信息化对于深化医改的重要支撑和保障作用,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现就全县卫生系统进一步做好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卫生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卫生信息化是卫生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医改的迫切需要,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重要手段。省、市卫生行政部门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将卫生信息化作为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全局性战略举措,加大了对卫生信息化的支持和投入,加强了对卫生信息化工作的协调和监管。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努力开创全县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新局面。
二、做好当前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点任务
根据陕西省卫生“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建设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卫生综合管理等五大领域重点业务系统,建设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基础数据库。当前我县卫生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的重点任务如下:
(一)县级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卫生部门的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要求,完善我县卫生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进度。
(二)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专网建设。县级数据中心按要求割接进入专网,县、镇、村所有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全部接入专网并完成专网割接工作。
(三)医院信息化建设。各卫生医疗机构要加快内部的信息化建设,逐步完善各类医疗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医院信息化水平,以增强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医院内部的信息化必须充分考虑与县级卫生信息平台的对接,满足区域内医疗卫生信息的交换与共享,方便患者就诊,减少重复投入。医院电子病历的建设必须遵循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的统一规范和标准。
(四)卫生院业务信息化建设。各卫生院应规范居民健康档案录入,特别要加强健康档案身份证号码录入的准确性,进一步提高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有效发挥居民健康档案的作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信息化工作责任。卫生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技术性强、任务艰巨。县卫生局成立以局长曹大革同志为组长的卫生信息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医改办,闫军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统一长效的组织、协调和工作机制,健全工作机构,统筹协调卫生信息化建设。同时要确定1名熟悉信息化工作的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与局信息中心的联系,按要求完成县卫生信息中心下达的信息收集和报表报送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推动信息化项目建设。各单位要认真配合县卫生信息中心,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促进信息化的建设和发展。
陇县卫生局
201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