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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展抢险一线和灾民安置点医疗救治及卫生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鹤岗卫生网 更新:2013/8/27 字体:

  绥滨县、萝北县卫生局:

  目前,由于汛情仍在继续发展,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的救灾防病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灾民安置点可能导致的传染病疫情等事件的发生和蔓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迅速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医疗机构迅速开展对灾民安置点群众的健康体检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实行分类管理。对患病的群众进行及时救治,危重病人及时进行转诊救治,对发现有传染性疾病,立即送医疗机构正规治疗。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迅速开展对灾民安置点群众传染病的筛查,确保在灾民安置点无传染病爆发流行。开展传染病防控、环境消杀灭、环境卫生学评价和生活饮用水检验等各项卫生防疫工作。要规范消毒技术指导,防止出现过度消毒现象。

  卫生监督机构要迅速开展对灾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传染病防治、疫情报告、医疗救治及其他卫生防病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启动临时接种

  在居民安置点要建立临时接种点,尽快恢复常规接种,保证适龄儿童得到接种。要采取切实可靠的措施,保证疫苗的供应以及保存和运输符合有关要求。

  三、加强群众健康教育

  利用受灾群众相对集中时间,每天进行健康教育宣讲。重点宣传环境卫生、饮水饮食卫生的重要性和饮用水消毒、环境消毒等具体方法,促使群众自觉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掌握相关防护知识。

      鹤岗市卫生局

   2013年8月20日

  鹤岗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3年8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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