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武威市
医疗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解决近期暴露出的一些突出问题,根据国家卫计委、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以医疗废物、放射诊疗和医疗广告为重点的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医疗卫生机构贯彻落实相关卫生法律法规,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切实提高《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
二、检查时间
2013年7月-11月
三、检查内容
(一)医疗废物。重点监督检查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应急方案的落实、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培训、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时贮存、集中处置情况以及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的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等情况。掌握辖区内医疗废物处置形式和集中处置单位分布情况,以及使用后未污染的玻璃(或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的处理方式和去向。
(二)放射诊疗。重点监督检查《放射诊疗许可证》持证与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建设项目卫生审查、设备防护与性能检测、工作场所防护检测、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监护、受检者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工作场所警示标志设置和放射治疗场所安全联锁系统运行等情况。
(三)医疗广告。通过多种途径收集线索,及时发现违法医疗广告,重点监督检查有无《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的医疗广告是否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相符,特别要严厉打击以虚假医疗广告名义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区(县)卫生局、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从关注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综合监督,认真部署落实,确保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肃查处。各区(县)卫生局要按照法律法规及卫生标准的规定,加强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一查到底,做到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
(三)密切配合。专项监督检查中,各区(县)要注意加强与公安、环保、工商、药监等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涉及相关部门职责的问题和违法线索要及时通报,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营造氛围。各区(县)要广泛利用各种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意识。有效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主动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发动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线索,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有利氛围。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区(县)要认真总结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分析深层次原因,提出工作建议,完善管理,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各区(县)卫生局要做好信息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于11月30日前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和汇总表报市卫生局及市卫生监督所,市卫生监督所负责汇总全市监督检查情况,经市卫生局审核后12月10日前报省卫生监督所。
省卫生监督所联系人
医疗废物检查 尚晶 电话:0931-4530385
电子邮箱:516738799@qq。com
放射诊疗检查 电话:周金玲0931-4530391
电子邮箱:zhiye_fangshe@163。com
医疗广告检查 柳晓瑜 0931-4530386
电子邮箱:ylsc-wsjd@163。com
市卫生局联系人:师武文 联系电话:2210017
电子邮箱:wwswsjjdk@126。com
市卫生监督所联系人
医疗废物、医疗广告检查:孙月红
电话:6165961 电子邮箱:wwswsjjds04@126。com
放射诊疗检查工作:张婷云 电话:6165956
电子邮箱:wwswsjjds01@126。com
附件:1.医疗废物专项监督检查表格.doc
2.放射诊疗专项监督检查表格. doc
3.违法医疗广告案件查处情况汇总表格.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