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2013年宁波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二) 》(2013年5月24日)规定的程序,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以下
1位拟聘用人员。
单位 |
拟聘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及
学位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宁波市妇儿医院 |
影像科 |
郭晴 |
女 |
1988.05 |
本科 |
蚌埠医学院医学影像学 |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卫生局组织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0574-87363579。
3、反映情况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