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依据《关于下发浙江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12〕1号文件、《义乌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工作方案(试行)》义卫发〔2012〕32号文件的规定,浙江大德药业集团浙江医药有限公司、义乌市中心医院受义乌市卫生局委托,承办义乌市卫生系统止血类医用耗材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工作,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时间:2012年12月6日至2012年12月14日(09:00~11:00,13:30~17:00);
2、地点:义乌市常春路97号一楼(通惠门小区对面)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企业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盖有红章的复印件;
5、《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盖有红章的复印件;
6、所投标产品为药品的需提供:生产企业合法证明正本复印件;药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生产企业GMP认证证书(认证品种)、商标注册证、进口药品需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或(港奥台)产品注册证;
7、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和复印件(可在递交标书时提供);
8、《招标公告》中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9、其它(投标人认为其他资信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10、报名时请提供全型号规格样品及其厂家中文说明书,并附投标产品清单及提供样品的清单(加盖单位公章);
11、在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及投标产品的样品及彩页、说明书等。
投标保证金:按照第三章《招标需求》规定的金额。
交纳方式:现金/电汇等形式。
投标人应于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以下账户:
户 名:浙江大德药业集团浙江医药有限公司
帐 号:1208020009025002111
开户行:工商银行义乌市分行
特别提示:为便于核对投标保证金是否入账、招标结束后及时退还,电汇投标保证金时请在银行电汇凭单(回单)的“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注明“×××项目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分为样品(技术)评审和商务报价评审两个阶段;
1、投标人应在2012年12月17日17:00前将投标样品及技术响应文件递交至卫生局采招办。采购人将两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专家对所有投标样品及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入围标准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审标准”, 样品(技术)评审结果公布在卫生局网站(http://www.ywwsj。gov。cn/)、义乌市中心医院网站(http://www.ywzxyy。com),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样品概不退回。
2、商务评审:样品(技术)评审通过者于2012年12月25日09:00前将商务报价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义乌市雪峰东路48号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五楼会议室开标,逾期送达不予参加投标。商务标中应包含最低价声明函及相关证明(附件8)。投标人应当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注意:为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投标人不得无故放弃投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投标的,须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陈述原因。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单独递交招标文件确认书(招标文件确认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5),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采购组织单位:浙江大德药业集团浙江医药有限公司、义乌市中心医院
联 系 人:冯霖、吴华、朱胜军
联系电话:0579-85528926
传 真:0579-85537293
地 址:义乌市常春路97号一楼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2012年12月17日11:30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反映;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义乌市卫生局提出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投标人认可招标方在质疑答复程序中启用的调查和复评等程序,在该程序操作过程未明显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时,不得再提出异议。
投诉电话:0579-85258125 张健
0579-85258132 陈贤福
浙江大德药业集团浙江医药有限公司
义乌市中心医院
201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