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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下半年杭州市余杭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余杭卫生信息网 更新:2013/9/10 字体:
   为加快我区卫生事业发展,进一步优化卫技人员队伍结构,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根据各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3年下半年杭州市余杭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3年下半年杭州市余杭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11人(其中杭州市余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人,杭州市余杭区卫生进修学校2人,杭州市急救中心余杭分中心8人,区属医院162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8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条件等,请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符合条件的余杭区常住户籍社会人员。部分岗位放宽户籍的,请按照《2013年下半年杭州市余杭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中“招聘范围”栏的规定。
   2、余杭区生源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时面向在招聘范围行政区域内院校就读的区外生源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如某医院一岗位“招聘范围”为“杭州市”,则在杭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市外生源2013年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3、2013年8月26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等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
   4、公务员、现役军人不能报考,余杭区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同一经费形式的其他事业单位岗位(但区外同类人员可以报考)。
   5、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其他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生,不能按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名。
   6、高学历者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需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如某医院一岗位“学历条件”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的,则全日制专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可以报考,成教类专科及以上学历不能报考此岗位)。
   7、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学历、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余杭区常住户籍),需符合报考单位执业注册条件,方可报考。
   三、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岗位所需的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26日及以后出生);5、其他条件:
   ①部分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3年8月26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报名时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记录以及能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等)。
   ②部分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2013年8月26日。
   ③社会人员取得常住户籍的时间截止2013年8月26日(以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落户时间为准)。
   ④学历要求“全日制”的,是指全日制普通学校毕业学历。
   ⑤在2013年8月26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等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没有要求“全日制”学历的岗位。
   ⑥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鉴于国外高校与国内高校在专业名称上的差异,或在外文翻译成中文后专业名称上的差别,留学人员凭境外取得的学历报名的,可报考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岗位。
   ⑦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以《2013年下半年杭州市余杭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为准。
   四、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五、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并符合执业注册条件)、上岗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一寸免冠近照3张等。
   2、报名时间:2013年9月3日— 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
   3、报名地点:余杭区市民之家8楼大会议室(余杭区南苑街道南大街265号8楼)。
   4、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两个岗位及以上无效),报考者可事先在余杭卫生信息网(wsj.yuhang。gov。cn)上下载《2013年下半年杭州市余杭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进行填写,一式两份,若报考者填写不实信息而被现场资格审查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其后果由本人负责。
   5、考试费用每科40元,共80元。
   6、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的岗位,原则上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对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改报或退还报考费用。
   六、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9月21日,具体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2、笔试内容: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与《专业知识》两科,具体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科目,请见《2013年下半年杭州市余杭区事业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笔试科目对照表》。部分带有“*”的岗位考《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
   3、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座位和时间参加笔试。准考证和笔试须知凭身份证领取,领取时间为2013年9月18日—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地点为余杭区市民之家5楼529室。(个别路途远的考生可以在笔试当日提前30分钟凭身份证到考点考务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和笔试须知)
   笔试前请仔细阅读笔试须知,事先熟悉考点地址。
   4、考生本人笔试成绩可在9月30日以后在余杭卫生信息网查询。
   5、笔试结束后,由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七、面试
   面试对象从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将在该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八、体检和考察
   两门笔试科目与面试成绩都实行百分制。面试结束后,分别按30%、30%与4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体检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在计算综合成绩时出现并列的,两门笔试成绩合计分高的排名在前。
   体检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招聘单位不再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在考察阶段由招聘单位明确的规定时间内,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逾期不能提供的,视作放弃资格。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可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培训考试网(www.ttt。gov。cn)和余杭卫生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可按规定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聘用文件下达后一个月内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十、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杭州市余杭区各类人事考试;
   2、各阶段有关注意事项,请联系招聘单位(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请见附件);
   3、本次招聘不举办或委托任何单位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辅导培训;

   本公告由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1-86224917、0571-89277109。

   附件:

   1、2013年下半年杭州市余杭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1).xls
   2、2013年下半年杭州市余杭区事业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笔试科目对照表(2).doc
   3、2013年下半年杭州市余杭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3).doc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局
201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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