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卫生局,萝北县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当前我市正处于抗灾防病关键期,市、县卫生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履行职责,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全力做好汛期饮用水和传染病卫生监督工作,预防介水疾病暴发流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绥、萝两县要主动开展汛期饮用水安全形势研判,尽快摸清辖区供水设施受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饮用水卫生应急监督工作。
市卫生监督所工作组要尽快摸清两县水厂、深水井、压把井底数,逐个村屯进行排查。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两县集中式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供水单位严格落实水源卫生防护、水质消毒等卫生管理措施。特别对制水供水设施受水灾破坏或影响的,要督促供水单位对相关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修复受损设施,并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对受洪涝影响饮用水水源的地区,水源水水质浊度和微生物指标波动大,要督促供水单位采取强化混凝和消毒措施,确保供水水质安全卫生;同时要切实加大对学校供水设施的监督检查,加大水质抽检频率,消除不安全隐患。
二、加强传染病的卫生监督工作
绥、萝两县卫生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监督,依法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突出抓好灾区传染病疫情报告。同时,要加强公共场所环境及其饮用水卫生监督,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要及时采取必要的卫生整改措施,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三、加强医疗卫生机构重点环节监督
两县卫生监督机构督促医疗卫生机构落实汛期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加强对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的管理,禁止在露天和非贮存地点存放医疗废物。要监督医疗机构做好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废物的储存、保管工作。在紧急情况下,对医疗废物、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废物进行及时、安全的转移。
四、加强信息报告
市卫生监督所每日下午三点前将工作情况上报卫生局监督科,两县卫生监督机构要将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监督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必要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发现饮用水污染事件时,在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应依法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五、加强健康教育
各地要大力宣传汛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应急措施及要求,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和多种形式宣传肠道传染病防病知识。特别是要教育群众在灾后,不要饮用生水,预防介水传染病发生,增强公众自我防病意识。
鹤岗市卫生局
2013年9月9日
鹤岗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3年9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