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依据《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3年黑龙江省卫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的通知》(黑卫监督函〔2013〕295号)和《2013年省厅卫生监督工作要点》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卫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
通过开展执法程序及文书使用、卫生监督人员统一着装以及监督机构“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情况的专项稽查,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执法质量,进一步加强监督队伍建设与管理,树立卫生监督的良好形象。
二、稽查内容
(一)卫生执法文书使用情况。按照《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原卫生部第87号令)要求,抽查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10月1日期间,卫生行政许可和卫生行政处罚案卷中文书使用和制做情况。
(二)规范卫生监督人员制、着装管理。按照原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卫生部第39号令)和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制、着装管理的通知》(卫办法监发〔2003〕103号)要求,抽查卫生监督人员着装标准和着装风纪要求落实情况。
(三)“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情况。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2013年全国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卫计生发〔2013〕20号)规定,检查各级监督机构具体工作内容和任务分解量化指标完成情况。
三、稽查方式与时间
(一)内部稽查。9月15日前,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市卫生监督所要完成对本单位的执法文书使用、监督人员统一着装以及监督机构“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情况的全面内部稽查。要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文书使用不规范、着装风纪不严以及制服颜色、式样和制服标志不统一等问题,确保执法文书、着装的统一规范。要落实“三好一满意”活动的各项要求,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群众和社会满意度。
(二)层级稽查。10月10日前,市级卫生监督所要完成对各县区卫生监督所的执法文书使用、监督人员统一着装以及“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情况的层级稽查。通过稽查,进一步规范辖区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加强队伍建设与管理。
(三)部分抽查。11月10日前,市卫生局将组织人员对部分县区专项稽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通报专项稽查情况。同时,做好迎接省卫生厅抽查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区卫生局及市卫生监督所要高度重视卫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工作,加强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辖区卫生监督重点开展稽查自查工作。
(二)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各县区卫生局和市卫生监督所要通过开展自查和层级稽查,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加大培训教育力度,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和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建立稽查档案;对稽查结果要予以通报,确保专项稽查取得实效。
(三)及时总结,上报信息。各县区卫生局及其监督机构要以本次专项稽查为契机,积极探索适应本辖区卫生监督工作需要的稽查工作模式,切实发挥稽查在促进监督队伍管理和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作用。要注意发现、总结“三好一满意”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并及时上报。
请市卫生监督所于2013年10月15日前,将本市专项稽查工作情况总结(含工作情况、有关意见和建议)汇总后报送市卫生局监督科(纸质版和电子版)。
市卫生局监督科联系人:庞静
电 话:0468-3857989
市卫生监督所联系人:周立明
电 话:0468-6168026
附件:1.2013年鹤岗市卫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考核表
2.2013年鹤岗市卫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问卷调查表
鹤岗市卫生局
2013年9月11日
鹤岗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3年9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