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3]225号)转发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各地、各单位一定要按照要求和条件认真审查申报人员资格,如实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按要求收集、整理、装订申报材料,否则不予受理,责任自负。具体上报资料审查时间待省卫生厅通知后另行通知。
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负责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市城区个体诊所、民营医院。
附件:川卫办发[2013]225号(可登陆遂宁市卫生局网站
http://snwsj.scsn。gov。cn/在首页下载)
遂宁市卫生局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