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卫通字〔2014〕51号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转发区法制办关于开展
2014年“3.15”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2014年“3.15”执业药师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朝法治办发【2014】2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
二、活动内容
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于今年3月15日正式实施,修改内容涉及面广,对网络购物、权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等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热点问题作了明确规定。2014年“3.15”法制宣传活动围绕宣传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以经商地、商业圈、人群聚集地、居民区为重点,广泛开展公平竞争、诚信守法、依法经营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和防止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价格欺骗、欺骗性销售和利用大众媒介虚假宣传等欺诈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权利,营造诚信经营、有序竞争、市场稳定的良好氛围。
三、时间安排
从3月10日开始至3月20日结束。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各单位要充分认识“3·15”法制宣传活动在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将本次活动作为深化“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契机,周密安排、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结合实际,突出主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活动方案,加强对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寓宣传教育于服务之中,不断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深入开展消费教育、消费引导,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引导文明健康理性消费。
(三)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广泛利用各种宣传媒介,组织志愿者走进社区(村)、走上街头、走进商场和市场等,以讲座、法律咨询、横幅、电子显示屏、设立宣传点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拓展法制宣传的覆盖面,确保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严密组织,确保安全。活动期间适逢全国“两会”召开,要把此次宣传活动与“两会”维稳工作相结合,在活动中加强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在组织宣传活动时,要高度重视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安全预案,维护好活动秩序。
(五)加强工作反馈和信息报送。各单位应及时收www.med126.com集整理相关活动材料,在活动期间至少向卫生局法制监督科报送1条活动信息、2张数码照片。
联系人:梁宇
电话(兼传真):65857288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
201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