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暂行办法》(京卫医字【2010】85号),我区在2012年度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中全面启用了“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为了进一步推动北京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规范发展,加强“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的使用及管理,做好2014年北京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专人负责
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医师定期考核和“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的管理工作,并填写《医师定期考核和信息管理联系人信息》(见附件)。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人要对“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进行维护,确保“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相关信息实时更新。
二、统一培训,规范使用
为保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规范使用,区卫生局将对“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的使用进行统一培训和指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更新信息,定期维护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及时登陆“北京市卫生局人力资源管理信息www.med126.com系统”中的“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对本医疗机构内执业医师的相关信息进行录入、完善,对离岗等人员信息进行更新,并于2014年2月10日前完成。
四、加强督导,完善管理
为了确保“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的内容全面、准确,区卫生局派专人定期检查各医疗机构的信息录入、更新及维护工作。
五、其他要求
(一)医院类别的医疗机构含(昌平区疾病控制中心、保健站、保健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疗养院)于2014年1月10日前将《医师定期考核和信息管理联系人信息》报送至卫生局医政科,纸质加盖公章。
(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医师定期考核和信息管理联系人信息》汇总后上报昌平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昌平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于2014年1月10日前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的《医师定期考核和信息管理联系人信息》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卫生局医政科。
(三)昌平卫生学校定期考核办公室将门诊部、诊所、医务室医疗机构《医师定期考核和信息管理联系人信息》汇总后,于2014年1月10日前统一报送至卫生局医政科。
(四)联系人:任思岩 联系电话:69746214
电子邮箱:cpyzk@163。com 邮件标注《医师定期考核和信息管理联系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