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卫防[2013]215号
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3年精神卫生
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市精神病医院:
现将省卫生厅《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精神卫生宣传活动的通知》(卫疾控秘【2013】558号)一文转发给你们(请在卫生厅网站文件通知栏目下载),并就我市宣传活动提出如下要求:
1、我市制订了淮南市2013年精神卫生日宣传活动方案(见附件),请各县区认真制订本地区方案,积极开展宣传活动。
2、各县区做好活动总结并于11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包括图片等)报送市精神病医院,联系人:陶然; 电话:18900541753; 邮箱:huainan686@sina。com。
附件:淮南市2013年精神卫生日宣传活动方案
2013年9月29日
附件:淮南市2013年精神卫生日宣传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2013年10月10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日前后
二、主题:发展事业、规范服务、维护权益
三、关键点包括:《精神卫生法》的主旨和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学校、社区、家庭要共同维护和促进心理健康,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住院、出院、康复和发病报告有严格的法定程序,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四、宣传方式
(一)、公共场所
1.市及各县区卫生局组织主题宣传活动,活动围绕主题精神开展;
2.在公共场所悬挂本次活动口号标语,每县区2处,市精神病院1处,全市共15处;
3.市精神病院承办市级宣传活动,于“精神卫生日&rdqu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o;当天组织专家开展街头义诊、现场咨询活动,设置精神卫生法宣传展板,发放《精神卫生法宣传资料和知识要点》手册及有关精神疾病健康科普知识宣传材料;
(二)、社区
1.由社区卫生机构联合市精神病院相关专家进行精神法相关知识讲座和现场咨询,发放《精神卫生法宣传资料和知识要点》手册及其他精神疾病宣传资料;开展精神疾病心理咨询、心理治疗专题讲座。
2.在社区内设置精神卫生法宣传资料和知识要点展板或挂图;
3.社区结合所开展活动,联合媒体进行相应宣传。
(三)、医院
1.市精神病院及相关医院在医院门诊大厅展出精神卫生法科普知识展板或挂图,并开展心理卫生专家现场咨询。
2.市精神病院举行精神卫生法讲座,开展家属座谈会活动,发放《精神卫生法宣传教育核心信息和知识要点》手册及宣传资料;
3. 市精神病组织专家开展精神精神卫生法专题讲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