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卫防[2013]217号
转发省卫生厅关于2013年慢性病系列宣传日
活动的补充通知
各www.med126.com/sanji/县区卫生局、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安徽省2013年慢性病系列宣传日活动的补充通知》(疾控函【2013】68号)文转发给你们。结合卫生厅《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年慢性病系列宣传日活动的通知》(卫办疾控【2013 】130号,全文请从卫生厅网站→业务频道→疾病控制→文件通知栏下载)文件精神和我市实际,现就宣传活动安排如下:
一、市级活动
1、疾控机构及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于各宣传日当天设立义诊咨询台、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有关领导将于活动当日亲临现场参加宣传。
2、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于各宣传日当天举办有关慢性病知识讲座一期。
3、市卫生局在局官方网站刊登有关慢病防治宣传知识。
4、市疾控中心在淮河早报刊登慢病防治知识宣传稿;与淮南电视台有关健康栏目合作一期慢病知识节目。
5、市疾控中心负责组织本市媒体对系列宣传日活动进行报道。
二、县区级
1、各县区卫生局组织疾控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各宣传日当天设立义诊咨询台、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
2、各社区服务中心组织辖区居民于各宣传日当天举办有关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一期。
3、各县区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本辖区宣传日活动的报道。
慢性病系列宣传日活动结束后,各县区要分别收集各宣传日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包括相关行政文件、书面总结、现场照片、媒体报道等),并由县区疾控中心汇总形成各活动日工作信息统计表(见附件)。各县区疾控中心要将书面总结与信息统计表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13年11月20日前报市疾控中心慢病科。联系人:赵娟;联系电话:6643495;电子邮箱:ahhnycl@sina。com。由市疾控中心汇总后报我局和省疾控中心。
各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及时将活动信息及照片报我局防病科,电话:6674838;邮箱:hxwwyj@163。com。
2013年9月30日
抄报:省卫生厅疾病预防控制局
抄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