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卫办秘〔2013〕172号
各县、区卫生局:
根据2013年市卫生局对各县区卫生工作目标任务管理要求,结合当年部署的重点卫生工作,确定对2013年度各县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1.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依据《关于印发2013年各县区卫生工作主要目标任
住院医师务的通知》(亳卫办〔2013〕80号)。
2.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依据《关于印发亳州市
医学三基卫生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分工意见的通知》(亳卫办〔2013〕134号)。
二、考评办法
1.自查考评: 各县区卫生局要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内容,并结合今年部署的重点工作,认真组织进行自查,全面总结2013年卫生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与不足,形成自查考评报告一式15份,并于2013年12月20日前上报市卫生局办公室。联系人:李铭,电话:5121719,传真:5996062,电子邮箱:415456095@qq。com。
2.督查考评:为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年终考评原则上不再全面组织现场督查,如有需要进行现场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3.考核评估:各县区卫生局目标任务考评总分值为100分。根据各县区综合考评和市卫生局各次专项督查和奖惩因素,确定其年度目标任务考评分数和考核等次。
三、考评组织
市卫生局成立考评组,根据2013年度各县区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卫生指标统计结果、经常专项检查结果等,组织对各县区卫生局上报的自查考评报告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将在全市卫生系统进行通报,同时抄送县区人民政府。对考核成绩优异的,将给予表扬。
亳州市卫生局
201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