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局及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各高等医学院校及附院,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及学术团体:
为做好2012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2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医学(内科、外科、妇科、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皮肤科、传染科和精神病科、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及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中医药学。
中医药学项目直接报
www.med126.com/wszg/送省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二、2012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仍按属地管理。
1.各市医疗卫生机构、科研单位(含各市级学会)向所在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申报,直接申报不予受理。
2.省医学会、省护理学会、省口腔医学会、省预防医学会、省医院管理协会,高等医学院校和省直医疗卫生单位直接向省继教办申报。
三、各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卫生厅印发的《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皖继委〔2007〕6号)有关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内容和形式、基本条件等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1.2012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由申报单位填写《安徽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每份表格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只能举办一期(政府资金补助项目和推广项目除外),拟招学员原则上不超过200人;
2.举办期限不含报到时间,以实际授课和现场演示时间计算举办期限,每天培训时间以8学时计算。如每天按10学时安排,满3天,可拟授予5学分。该项目经评审通过、公布下发后,项目执行时将接受省继教办的全程监督。
3.申报2012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须符合以下要求,一是2011年批准公布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新项目,并已执行;二是项目执行时没有更改内容、学分等;三是项目执行后的材料已报省继教办备案;四是需填写《安徽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附件2)。2011年项目办班备案材料必须于12月31日前报省继教办。
4.同一项目可同时申请国家级与省级继教项目,一旦国家级继教项目批准公布,省级继教项目即不再公布。
5.经我办形式初审不符合要求的申报表一律不报送评审会。
四、2012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新项目申报时间为2011年11月1日至11月12日。备案项目上报截止日期2012年1月1
www.med126.com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五、各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有关学术团体、高等医学院校和省直医疗卫生单位须对本市、本单位申报2012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盖章后连同《安徽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统一报送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合肥市永红路15号省医学会二楼;联系电话:0551-2829118;汇总表同时以Excel格式发送到电子信箱ahjsb@sina。com)。
六、2012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审费每项为120元(备案项目每项为60元)。请各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有关学术团体、高等医学院校和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将本市、本单位申报项目评审费,按以下开户银行、户名和账号统一汇至安徽省医学会。汇款时请务必注明“申报2012年省级继教项目评审费”。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合肥市金寨路支行
户 名:安徽省医学会
帐 号:1302010309008804232
七、申报2012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所需的表格可登录安徽省卫生厅网(
www.ahwst。gov。cn)“科技教育”,及安徽省医学会网(www.ahyxh。org。cn)“公告通知”或“继教培训”中下载。
附件:1.
安徽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2.
安徽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3.
安徽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