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新农合经办机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省新农合平台及各区县2013年上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信息报表和有关资料,市新农合管理局对2013年上半年全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情况进行了分析,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市三级医院
市人民医院住院次均费用7911元,与去年上半年同比下降6.07%,实际补偿比50.37%,可报费用比例84.37%,目录外药品比15.40%。
二、市二级医院
上半年次均住院费用由高到低排序(越低越好) :市二院7121元、解放军第532医院5230元、市中医院5051元、黄山昌仁医院3821元、黄山首康医院3689元。
上半年次均住院费用涨幅由高到低排序(越低越好) :市二院25.28%、解放军第532医院18.95%、市中医院-10.52%、黄山昌仁医院5.67%、黄山首康医院-4.16%。
上半年实际补偿比由高到低排序(越高越好):黄山昌仁医院59.26%、市二院58.87%、解放军第532医院55.00%、市中医院54.30%、黄山首康医院54.00%。
上半年可报费用比例由高到低排序(越高越好):市二院95.32%、黄山昌仁医院93.71%、黄山首康医院91.30%、市中医院89.30%、解放军第532医院88.10%。
上半年目录外药品比由高到低排序(越低越好)解放军第532医院9.90%、市中医院7.50%、黄山首康医院6.60%、黄山昌仁医院2.41%、市二院1.38%
三、县级综合医院
上半年次均住院费用由高到低排序(越低越好) :歙县人民医院4317元、黄山区人民医院3588元、祁门县人民医院3556元、歙县昌仁医院3213元、黟县人民医院3156元、屯溪区人民医院3063元、休宁县人民医院2890元、黄山新晨医院2859元、徽州区人民医院2651元。
上半年次均住院费用涨幅由高到低排序(越低越好) :歙县人民医院9.65%、屯溪区人民医院7.51%、黄山新晨医院5.52%、徽州区人民医院2.36%、祁门县人民医院1.26%、黟县人民医院-0.12%、黄山区人民医院-2.76%、歙县昌仁医院-13.26%、休宁县人民医院-13.72%。
上半年实际补偿比由高到低排序(越高越好)黄山区人民医院71.55%、休宁县人民医院68.36%、黄山新晨医院67.88%、徽州区人民医院66.83%、屯溪区人民医院65.18%、黟县人民医院64.36%、祁门县人民医院63.92%、歙县昌仁医院63.52%、歙县人民医院60.57%。
上半年可报费用比例由高到低排序(越高越好):黄山新晨医院98.47%、休宁县人民医院95.95%、黄山区人民医院94.98%、黟县人民医院93.28%、徽州区人民医院93.85%、歙县昌仁医院93.28%、祁门县人民医院91.70%、屯溪区人民医院91.41%、歙县人民医院87.17%
上半年目录外药品比由高到低排序(越低越好):歙县人民医院9.65%、祁门县人民医院5.01%、黟县人民医院4.06%、黄山区人民医院3.93%、休宁县人民医院3.71%、徽州区人民医院3.37%、歙县昌仁医院2.31%、黄山新晨医院1.13%、屯溪区人民医院0.21%
四、县级中医医院
上半年次均住院费用由高到低排序(越低越好) :歙县中医院3253元、祁门中医院2896元、休宁县中医院2812元、黄山区中医院2548元
上半年实际补偿比由高到低排序(越高越好):黄山区中医院74.15%、休宁县中医院68.36%、歙县中医院64.19%、祁门县中医院61.01%。
上半年可报费用比例由高到低排序(越高越好):黄山区中医院97.38%、休宁县中医院95.72%、祁门县中医院93.73%、歙县中医院92.40%。
上半年目录外药品比由高到低排序(越低越好):休宁县中医院1.89%、歙县中医院2.11%、黄山区中医院2.18%、祁门县中医院3.34%。
上述医疗机构是全市参合农民住院治疗的主要场所,关系到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和基金安全。费执业医师用过高、涨幅过快的医疗机构,要立即采取措施,严格控制费用及涨幅。可补偿费用占总住院费用过低的医疗机构,必须要严格控制自费药品比例和不可报销的诊疗项目费用。 各区县卫生局、新农合经办机构要通过平台系统数据认真分析各医疗机构费用情况及原因,定期通报,督促整改。同时要注重加强县域服务能力建设,让参合农民在县域内得到安全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