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镇海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技人员实施细则》(镇卫行[2010]76号)和《宁波市镇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海区中医医院医学类紧缺专业事业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名额及招考条件
1.招考岗位和名额:镇海区中医医院超声诊断医生,共2名。
2.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素质好,好学上进;
(2)2014年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必须于201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证书);
(3)医学影像学专业(方向);
(4)户籍不限;
(5)在校期间获得校(院)级一次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综合性荣誉,或获得校(院)级奖学金二次以上。
二、招考工作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者须从镇海区卫生局网站下载并按要求填好《宁波市镇海区中医医院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事业卫技人员报名表》(附表),携带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及相关材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议协议书、荣誉证书(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按要求接受现场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2.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2014年3月3-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镇海区招宝山街道鱼丰弄12号 镇海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
(二)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与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初定3月初,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不提供相关参考用书。
2.面试。笔试后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考生进入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由区卫生局和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评应试者的口头表达、反应、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等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不足60分者淘汰。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加试面试题。
(三)体检
考试总成绩的前2名考生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2013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
(四)考察、试用
对体检合格者,由镇海区中医医院为主组织实施考察、试用,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天,区卫生局负责对考察试用工作的监督。考察参考2013年宁波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由毕业学校出具政审书面材料作为考核依据,要求客观公开。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试用以试岗为主。根据实际能力和表现,由用人单位确定考察试用成绩。考察试用成绩分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自愿放弃考察试用者,须在进入考察试用名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区卫生局递交由本人签名的书面放弃声明。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试用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试用,空缺的指标是否按顺序递补由招考单位研究后决定,报区卫生局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
(五)公示、录用
区卫生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试用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镇海区卫生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医学检验网结束无异议的,考录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证书后,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按时签订聘用合同,或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考试录用人员必须在3年内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未取得的由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录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考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由区监察局负责监督。
四、本招聘简章由区卫生局、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宁波市镇海区中医医院人事科86282726;宁波市镇海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86252142、862910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69
举报电话:宁波市镇海区人力社保局0574-86290194,宁波市镇海区监察局12388。
宁波市镇海 区 卫 生 局
宁波市镇海区人力社保局
201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