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浙江省医疗机构等级评审管理办法》(浙卫发〔2010〕159号)和《浙江省综合性医院等级评审标准(2010版)》,经衢州市医院等级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评审结果经衢州市医院等级评审委员会确认并经我局审议通过,拟授予江山贝林医院二级乙等综合性医院称号,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5天,时间从2012年11月20日至12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来电等形式向我局www.med126.com/yishi/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电话或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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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卫生局
2012年11月20日